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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鸿斋文档网 > 文库 > 初中教育 > 有关2006年灾后恢复生产、重... 正文 2021-02-17 06:03:28

    有关2006年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意见

    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遭遇1号台风“珍珠”之后,5月25日起到6月中旬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全市普遍遭受暴雨、洪水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达4亿多元。在上级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经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抗灾、救灾工作井然有序,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抗灾工作阶段性胜利。为切实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及重建家园暨恢复生产工作,确保全倒房户、严重危房户、地质灾害户能在国庆节前搬进新居,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记领导嘱托,动员全市人民,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防灾救灾工作“两手抓”,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拼命把灾害损失夺回来。


      (一)坚持“四个统一”,把防灾抗灾救灾保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筹合力、统筹安排”,继续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一抓到底,争取抗灾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抢“四通”,确保通路、通电、通水、通信保持畅通,为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保障。


      (三)全力做到“四到位”,灾民安置到人,核灾责任到户,重建责任到村,恢复农业生产责任到乡,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落实“四抓”保生产,抓好“6.18”项交会筹备工作,抓好项目产业建设,抓好企业恢复生产,抓好城市设施隐患的排除和修复工作,把灾害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抢回来。


      (五)做好“四个争取”工作,争取救灾资金支持。争取技术支持,争取力量支持,争取政策支持,为自救工作创造条件。


      (六)维护好“四项”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教育教学秩序,市场流通秩序,机关工作秩序,保持全市社会稳定。


      二、优惠政策
      (一)灾民安置方面
      1、口粮救济
      (1)对象。全倒户;
    房屋进水、粮食全部被浸泡户;
    早稻全部绝收户。


      (2)标准。每人每月发给30斤大米、50元生活费用;
    对早稻部分绝收农户,视其影响程度酌情给予救济。
      (3)时间。原则上到新粮登场,最长至9月底。


      2、衣服棉被。通过社会捐赠、救济等方式解决。


      3、防疫看病。及时组织灾区清淤清理消毒、伤病员救助和灾民疫苗注射。


      4、动物防疫。及时组织养殖区防疫灭病、消毒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重建家园方面
      1、重建对象
      (1)全倒无房户;
    (2)因地质灾害和被洪水浸泡(原有人居住的)经鉴定为不能居住需拆除重建的危房户。


      2、优惠政策
      (1)由市政府筹资给予每户补助5000元,属低保户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实行开工建设补助50%,搬入新居时再补助50%。


      (2)对全倒户、因地质灾害和被洪水浸泡(原有人居住的)经鉴定为不能居住需拆除重建的危房户,财保公司按投保金额全额予以理赔。对烟农重建户,烟草部门每户增加补助1000 元。


      (3)重建用地审批(含林地审批)。免收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测量费、土地放样核样费等费用。使用林地的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经申报调整后可使用生态林地。凡受灾无房户新建住宅安置使用集体土地由市、乡镇(街道)、村自行调剂解决的,免收征地补偿费。用地面积住宅按3人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
    每户增加附属用地20平方米、畜禽养殖用地4平方米。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在6个月内补办报批手续。


      (4)城建、规划部门无偿提供安置点规划和3种以上房屋设计方案。免收规划设计费、放样核样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5)农民自用材指标在非商品材限额中解决,允许县内调剂使用,免收林业金费。倒房户旧木料销售免收一切费用。


      (6)对重建家园及其基础设施工程、为重建家园提供机砖的机砖厂,税务部门给予税费优惠倾斜。


      (7)对集中安置点(10户以上,下同)建设“一池三改”沼气项目的,在原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每户增加补助200元。


      (8)集中安置点的供电设施,当地供电部门负责无偿架设至安置点,入户费用按成本收取。


      (9)受灾户安装、修复有线电视,免收一切费用;
    集中安置点全部列入村村通计划,给予扶持。


      (10)对集中安置点安装、迁移固定电话的重建户,免收工料费158元。


      3、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预备200万元作为重建家园不足部分的补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成立灾后重建家园暨恢复生产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刘远市长任组长,市委原所征副书记、江维民、陈天彩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农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公安局、教育局、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卫生局、广电局、供销社、公路局、地税局、国税局、老区与扶贫办、烟草局、电业局、财保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市挂钩乡镇领导在原“四包”责任制基础上增加“包重建”责任,各级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是灾后重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范围和具体责任人。每个村必须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要有措施、责任人、进度等具体工作内容要求,重建方案由村(居)委、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民政、国土部门备案。每户灾民灾后重建工作均要有乡镇挂钩领导、驻村干部挂钩联系,并负责一抓到底。同时,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重建家园工作责任,民政、国土、城建部门要摸清灾情、核实灾情责任,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两办”、市委督查中心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灾后重建工作责任进行督查。


      (二)摸清灾情,迅速启动
      摸清灾情要快、方案制定要快、重建家园工作启动要快。乡镇、村(居)委会、民政、国土、城建部门要密切配合,乡村要摸清灾情基础材料,部门要抓紧进行鉴定核实工作;
    核灾工作要抓得又快又准。核实灾情要准确,保证真正受灾户不漏一户,不能享受政策的不能多报一户,按农村建设“一户一宅”的规定,已有建新房的不再享受政府补助;
    灾后重建工作要抓重点。灾后重建要以集中重建为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安置点选址要保证安全,不要选择在山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河边、低洼地带容易被洪水浸泡的地方。除了市政府补助外,有条件乡镇、村要对受灾户给予适当扶持,民政、国土部门要将有关重建家园优惠政策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户,让群众知晓政策;
    灾后重建家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核实后的重建户及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重建方案、每家重建户的责任领导名单要上墙。民政部门要与重建户签定有关协议,所有危房重建户在建好一层后要拆除原住房,对拆迁的土地要尽快复垦,受灾户有关情况要拍照存档,便于监督、核对。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群众,鼓励他们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家园。要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物质等方面的支持。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赈灾捐款活动。时间限于6月30日前完成。重建户选址要在6月15日拿出方案,6月底、7月初要全面启动重建家园工作,确保国庆节前能搬入新居,各乡镇(街道)要排出重建家园工作计划,动员群众积极开展重建工作,除重建外,鼓励他们购买商品房,补助标准不变。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动工建设的,视同放弃重建,不再享受优惠政策补助,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要全面加强分配物资、资金等灾后重建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要加强建设进度及建筑质量的监管,确保重建户住房的质量安全;
    要加强建材供应的管理,财税、经贸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建材供应的优惠政策,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检查,防止因灾而出现的哄抬物价、哄抢物资等扰乱市场的现象。对于灾后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建设,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建材供应,对原有建材供应点及新增供应点要严格依法规范管理;
    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救灾专款迅速及时拨付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绝对不允许有以权谋私、克扣挪用等现象出现。对各乡镇的防范措施,要落实灾后重建责任,责任到点到人,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效能告诫处分。


      (四)统筹兼顾,促进发展
      坚持防灾救灾两手抓,防灾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在抢通、抢建工程时必须要有安全保障措施,要防止灾后重灾。在没有彻底排除受灾居民房屋安全隐患时,受灾人员不能回迁;
    坚持防灾救灾与恢复生产两手抓。要全面抓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充分意识到我市今年粮食生产的严峻性,尽全力抓好农业生产的抢种补种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抓好被毁耕地的复垦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的恢复生产工作。要统筹兼顾其他灾后安全防范工作,市教育局等部门要负责做好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市安监局、煤行办、经贸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抓紧矿山企业复工复查工作,对因灾造成企业停产的各种因素逐一排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经安监等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尽快复工,险情未核实排除的,坚决不准复工生产,在排除隐患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一周内企业要恢复生产;
    市公路局要负责省道的抢通工作,市交通局要负责县道的抢通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通行政村和人员较为集中居住点的村的道路抢通工作;
    市城建局要负责抢修损毁自来水管道,保障城市供水工作;
    市水利局要抓紧修复乡镇(街道)损毁饮水工程;
    乡镇(街道)要排查交通隐患,要加强非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地段点要树立起警示标志。要抓紧做好“五项竞赛”活动核查对照工作,务必紧而又紧、又快又好,按要求把检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XX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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