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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鸿斋文档网 > 文档下载 > 自荐信 > 有关开展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 正文 2021-03-08 10:13:39

    有关开展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批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27号)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8〕26号),我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主要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等。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党员负责人为重点,相关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入党积极分子以适当方式参加。现就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科学发展观自提出以来,日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巨大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按照中央及市委的要求和部署,我市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积累了经验。

    当前,正值重庆直辖进入第二个10年的重要发展期,是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号文件)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推动城乡统筹改革发展,加快“五个重庆”建设,构建内陆开放高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时期。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企稳回升势头日趋明显,但是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很多,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固,国际国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切实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团结带领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要深刻认识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和“两新”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在这些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组织、扎根于每一个党员头脑,对于巩固和拓展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断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把“五个重庆”建设落到实处,把建立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每户群众、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的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全市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总目标,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重庆科学发展”为主题,突出密切联系群众这条主线,以“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建设‘五个重庆’,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实践载体,通过“大培训、大宣传、大普及、大实践”,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干部的从政准则、广大党员的思维方式和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针对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类型多、党组织情况差异较大,党员数量多,行业分布、职业构成多样等特点,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更加注重取得实效。要紧紧抓住解决突出问题这一关键,引导广大党员从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联系身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开展学习、深化理解、提高认识,普遍受到一次生动的科学发展观教育。从本单位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和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基层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加快“五个重庆”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从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出发,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化民怨的实事好事,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针对基层情况复杂的实际,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工作。要注意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握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民主选举等方面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注重简便易行。要在坚持中央、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参加活动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的实际,从实际效果出发,灵活安排学习时间,科学设计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学习内容和形式要根据基层党员文化水平的实际情况,做到更加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活动安排要结合基层单位实际,灵活多样、便于实施。实践载体对党员要有吸引力,让广大群众都能参与。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党员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单位探索好操作、易落实的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要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不同类型单位,分别找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区别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以及广大普通党员的不同职责,分别提出具体要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加强具体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是重头,要下功夫抓好。“两新”组织和流动党员是难点,要采取切实措施突破。对“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的党员等,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各参学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特别是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注意保护广大党员推进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更加注重强化基层。要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的主战场在基层、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是基层的“国家大事”、教育组织服务党员群众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能等三个理念,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围绕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要着力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四大机制”,即以“三项制度”为重点的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党组织教育、组织、管理党员群众机制,基层党建“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阵地议事、有制度管事”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支撑体系,加大经费投入、资源整合、政策支持和结对帮扶力度,把基层党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科学发展争先、组织建设争先”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先”、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争当科学发展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执行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更加注重统筹协调。要加强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惠民富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等通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把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内容,切实加以解决,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效果。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与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日常工作。加强城乡、条块和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积极探索通过结对帮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合理安排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工作

    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市委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
    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初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立足本地实际,编写通俗易懂的实用教材或辅助资料
    及时调整、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组织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
    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各类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
    设计符合实际、有吸引力的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
    组织开好动员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于2009年9月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乡镇、街道机关集中活动时间为6个月;
    其他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启动时间原则上大致同步。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认真抓好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国务院3号文件和“五个重庆”建设相关内容,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富民政策,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需相关背景知识。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可以把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科学发展观简明读本》(4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典型案例选编》作为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的资料。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特点,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学习。乡镇、街道机关的党员和其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适当的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习。对自学能力、领会能力不强的党员,要采取宣传、辅导、讲解、讨论等形象直观的方式组织学习。对年老体弱的党员、流动党员,可采取帮学、送学等形式组织学习。要把组织学习与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结合起来,吸引群众参与,增强学习效果。要挖掘培育一批站得住、叫得响、可信可学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大力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要加强辅导,充分发挥各级讲师团、理论宣讲团、理论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学习宣讲。要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资源,开展优秀电教片下乡进社区活动,提高参学率,扩大覆盖面。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群众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有针对性地开展“六个为什么”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学习科学发展观重在联系实际、入脑入心,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对其他基层党员撰写读书笔记不作硬性规定、不作检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事关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

    深入进行调研走访。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围绕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热点问题进行调研。乡镇、街道机关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长以及能做群众工作的党员要分片进家入户走访,实现对辖区群众家庭走访全覆盖,摸清群众家庭具体情况,了解实际困难,宣传惠民政策,为群众脱贫、发展、致富出主意、想办法,教育引导群众、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其他单位也要广泛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调研走访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吸引力。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和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医院等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单位召开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近些年来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实践,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和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派人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精心分析检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邀请有关方面和群众代表列席。

    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和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医院等单位领导班子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这个重点,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其他单位要对调研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和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医院等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其他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要集中力量解决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通过努力在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多为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对涉及跨区域、跨单位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探索上下、左右联动的解决方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需要,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要注意把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四大机制”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适时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地方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运用到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去。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常化、制度化。在抓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确保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工作落到实处。整体参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的万州区、江北区、璧山县、石柱自治县,要对本地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后续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四、切实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

    (一)要明确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区县(自治县)要分别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区县(自治县)党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注意把党组织加强领导与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有机结合起来。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注意组织好短期外出学习务工经商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的同时,乡镇、街道,村、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党组织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注意邀请党外出资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要加强检查指导。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巡回检查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系统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医院、“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回检查组抓好相关领域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区县(自治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要统筹安排,向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所有基层单位派出指导员或指导小组,注意把大学生“村官”、“三支”人员、驻村干部中的党员作为所派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员。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合理安排,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

    (三)要强化舆论宣传。根据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市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反映科学发展取得的新成就。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把握宣传节奏,用具体事例、生动细节、精彩画面、鲜活语言,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提高宣传效果。

    (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加快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唱读讲传”和“干部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

    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关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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