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60~80分为基本合格,限期3天局部停工整改。连续2次基本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处理;
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7天停工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