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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鸿斋文档网 > 文档下载 > 求职简历 >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正文 2021-02-27 00:02:48

    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农业重大灾害的预警机制,健全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2、快速灵活,经济效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灾后第一时间,快速、准确传递灾害发生地区、发生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为政府及时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整合资源,降低减灾救灾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泉县范围内发生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复产。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防旱、防风、防汛的,按照甘泉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甘泉县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粮食局、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物价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
    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
    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察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三)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利、“三防”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综合协调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
    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
    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
    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水利局:承担县“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国土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灾害发生区政府救济及社会或个人救助资金物资等。

        经济发展局、粮食局:安排重大农业抗灾救灾基建项目;
    根据县政府的指令启动《甘泉县粮食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工作;
    平抑市场价格;
    依法查处哄抬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农业用电需要。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甘泉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系统。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
    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应上报市人民政府。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等形式,向县农业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发布

        县农业局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三防”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重大干旱、寒冷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选,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
    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农业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复产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甘泉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协调救灾复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复产资金 。

       (4)必要时请求动用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农牧局,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市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一)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市农牧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县财政局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和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四)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后,县乡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3、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信息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五)宣传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2009年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来源于莲山课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莲山课件。欢迎阅读2009年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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