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全市新农村建设情况,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联席会议包括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驻村工作指导组组长会议,驻村工作指导员会议和xxx驻我市工作队联系会议五个方面。
2、领导小组具有组织、领导、决策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参谋、协调、服务、督办职能,组织好五个方面的联席会议工作,确保其工作职责的正确及时履行。
3、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2)本季度工作总结;
(3)下季度工作安排;
(4)重大决策研究决定;
(5)重大问题讨论决断。
4、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每两月举行一次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各成员单位汇报情况;
(2)总结研究工作;
(3)研究讨论重大问题;(4)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5、驻村工作指导组组长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上级精神;
(2)汇报交流情况;
(3)总结安排工作;
(4)推广典型经验。
6、驻村工作指导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7、xx驻我市工作队联系会议根据xx驻我市工作队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召开。
8、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工作特别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由领导小组确定。
9、新农村建设联席会议由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10、联席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xx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