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hangdahai.com--读后感】
【摘要】目的分析并总结重度子痫前期期待疗法对早发型重度子痫终止妊娠时期及围产结局的影响。方法我院自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共收治103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孕妇,根据孕周进行分组并对其实施期待疗法。结果三组孕妇延长孕周时间差别较大,B组孕妇的延长孕周时间最长,A组与C组相比延长孕周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通过比较三组孕妇的并发症显示A组最高(12例),B组与C组并发症之和仅14例,并且B组与C组之间的并发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9,P>0�05);三组在新生儿情况方面进行比较,A组预后情况明显不如B组与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对于母婴的预后影响较大,在实施期待治疗的基础上一定要严格对母胎进行实时的监测,要根据母婴的实际状况在合适的时间终止妊娠, 在宫颈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关键词】早发型重度子痫;终止妊娠时期;母婴;围产结局
作者单位:466000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子痫一旦发生,必须立刻处理,不及时处理将可能引发重度子痫,给母婴带来危险,对后期母婴的健康影响较大。近年来,临床上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造成孕产妇以及围生儿死亡率非常高,目前除了采用药物进行治疗以外,选择适当的时机终止妊娠是较为常用的措施[1,2]。我院自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共收治103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孕妇,根据孕周进行分组并对其实施期待疗法,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自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共收治103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孕妇,根据孕周对103例孕妇进行分组,A组23例孕妇为25~27+6孕周;B组36例孕妇为28~31+6孕周;C组44例孕妇为32~33+6孕周。
1�2诊断标准①孕妇血压不低于160/110 mm Hg。②尿蛋白不低于2�0 g/24 h或者随机蛋白为(++)及以上。③血小板数量不超出100×109/L。④血肌酐>106 μmol/L。⑤血中乳酸脱氢酶升高。⑥血清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升高。⑦出现持续性上腹不适、有头痛或者视觉障碍等。
1�3期待治疗方法首先实施基础治疗,给予硫酸镁进行解痉,降压过程通过酚妥拉明、拉贝洛尔或/和硝酸甘油进行;对于全身性水肿伴少尿孕妇,给予呋塞米利尿,目的是延长孕周。通过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能量合剂联合氨基酸促进胎儿成熟。注意观察孕妇的头痛状况、上腹情况及视力情况并实时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尿量、心电图、血尿常规以及凝血四项等;特别是要严密注视胎动情况、胎心监测情况以及B超结果。根据母婴的实际状况在合适的时间终止妊娠,对于宫颈状况成熟孕妇可以引产,对于宫颈状况不允许引产等情况下的孕妇需要实施剖宫产术。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4�统计分析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x±s)形式进行F检验,对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
2结果
三组孕妇延长孕周时间差别较大,B组孕妇的延长孕周时间最长,A组与C组相比延长孕周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通过比较三组孕妇的并发症显示A组最高(12例),B组与C组并发症之和仅14例,并且B组与C组之间的并发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9,P>0�05);三组在新生儿情况方面进行比较,A组预后情况明显不如B组与C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目前选择恰当的时机终止妊娠是早发型重度子痫较为有效的治疗措施,在确保母婴均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延长孕周时间,尽量避免由于胎儿发育不成熟而造成的围生儿死亡是临床上的首要任务[3�5]。本组研究结果显示三组孕妇延长孕周时间差别较大,B组孕妇的延长孕周时间最长,A组与C组相比延长孕周时间差异不大;通过比较三组孕妇的并发症显示A组最高,而B组与C组之间的并发症相比差异不明显;三组在新生儿情况方面进行比较,A组预后情况明显不如B组与C组,B组与C组之间相比差异较小。综上所述,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对于母婴的预后影响较大,在实施期待治疗的基础上一定要严格对母胎进行实时的监测,要根据母婴的实际状况在合适的时间终止妊娠, 在宫颈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参考文献
[1]杨芳,谢穗�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研究进展�中国医药导报,2009,6(30):15�16.
[2]严淑萍,郭瑞霞�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进展�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2009,10(3):237�238.
[3]杨孜,李蓉,石凌煞,等�早发型重度先兆子痫的临床界定及保守治疗探讨�中华妇产科杂志,2005,40(5):302�305.
[4]钟小渺�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终止妊娠的时机及方式对母婴的影响�广西医学,2009,31(10):1473�1474.
[5]王晓东,何毛毛,李金科�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诊疗决策�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7,28(2):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