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5月20日讯: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
二、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企业和职工宣传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日常巡查;
3.处理辖区内因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投诉举报、信访、突发事件等;
4.完成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配合兴丰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聘用及工作待遇
1.聘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
3.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城乡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时代龙和北门42号楼底商二层兴丰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3.报名需携带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机动车驾驶证(有则提供);
4.其他说明:因工作需要,该岗位将安排加班、值班、夜查等任务,适合男性报考;应聘时提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联系电话:692304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果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于拟聘用人员将在兴丰街道办事处网站(网址:http://rc.dxxfjd.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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